王海光:政争与权争——“高饶事件”起因再解读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09日 - 08:17 | 发表评论>>>

作者:王海光(中央党校党史部教授)

1954年发生的“高饶事件”,是中共成为执政党后第一次严重的党内斗争。刚调任中央人民政府计划委员会主席不久的中共中央东北局书记高岗,与刚调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长不久的中共中央华东局第一书记饶漱石,忽然间成为了“反党联盟”,并牵连了一批高级干部。1955年3月,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通过了《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决议》,开除了高、饶的党籍,定性为“企图篡夺党和国家的领导权力的毫无原则的阴谋集团”[1]。在“文革”后的拨乱反正中,建国以来各类重大案件悉数得到平反和纠正,“高饶事件”是仅有的两个维持“原判”的事件之一。邓小平虽然给“高饶事件”摘去了“路线斗争”的标签,所有涉案的健在人员也重新给安排了工作,但仍然坚持当年的处理是“正确的”[2]。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仍然称高、饶是“野心家”,“阴谋分裂党、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3]。

事实上,半个多世纪以来,这场对执政党影响深远的重大历史事件的由来和发生过程鲜为人知,是中共党史上少数未曾解密的重大历史谜团。

这种情况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一是事件本身的复杂性。由于“高饶事件”事发突然,定性严重,关键问题又牵涉最高层,讳莫如深,使整个案情疑窦丛丛。不仅局外人不明究里,局内真正的知情者也寥寥无几,许多当事人糊里糊涂误入彀中,抱屈终生。二是政治尘埃的积层叠加。“高饶事件”发生后,党内斗争越演越烈,且往往拿“高饶事件”说事,上挂下联,以加重其政治份量,这使“高饶事件”又覆盖上了层层的政治尘埃,本来面貌更加模糊不清。三是在“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的平反冤假错案过程中,主政者邓小平、陈云都是处理“高饶事件”的历史关键人物,仍坚持对此案件的历史结论,肯定当时的处理是正确的。可以说,“文革”后对“高饶事件”的善后处理,是邓小平对待历史问题“宜粗不宜细”的一个典型案例。

1991年,薄一波发表了《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在这个由庞大的写作班子搞的个人自传中,对“高饶事件”有专章叙述,反映了事件发生的大致梗概,以后官方史书多以该书为底本。但书中对一些关节处言语不详,且有传主的文过饰非之处,留下许多历史疑团尚未析清。

因为“高饶事件”的历史一直没有得到彻底清理,即使党史学界的资深人士,也是只知其事,难言其详。坊间那些关于“高饶事件”的纪实作品,因袭过去的陈见旧说,敢于发挥“合理想象”,捕风捉影,望文生义,更是徒增混乱。

近几年来,随着中国社会开放度的提高和当代史研究的史源扩展,有关“高饶事件”的许多新史料陆续浮出水面。特别是一些历史当事人的回忆录,披露了大量鲜为人知的第一手史料,掀开了被厚重的政治帷幕遮蔽的历史一角,使世人看到了事件原委的复杂性。如原东北局第二副书记张秀山的《我的八十五年——从西北到东北》,原东北局第三副书记张明远的《我的回忆》等个人著述,都具有极高的存史价值,许多史料首次公布于众,在学界和社会上都引起了强烈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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